外國投資者在中國設立公司的業務性質概要

外國投資者在中國設立公司的業務性質概要


外國投資者在中國設立公司進行投資,不管是外商獨資公司、中外合資公司還是中外合作公司,都必須在註冊公司、辦理營業執照的階段申明公司業務的性質。公司在中國經營的業務範圍和投資金額決定此公司申報的業務種類。以下是外商在中國設立公司較為普遍的運營方式。

1、服務性公司
此類公司是指外國公司為在華公司提供服務,公司本身不進行生產或商品貿易。服務性公司包括諮詢和管理服務公司。

2、生產型公司
此類公司允許外國公司生產商品並在中國或國際上出售成品。生產型企業不需通過仲介便可在中國或其他國家銷售產品並且可以進口生產原料。但需注意,生產型公司的建立需要更多證書,因此註冊時比其他業務種類更為複雜。

3、外商國際貿易企業
要建立貿易型外商獨資公司,公司須在自由貿易區登記。貿易型外企在自由貿易區內進口和出口產品,都可免交關稅。在中國國內、自由貿易區以外銷售商品則需要通過進出口代理機構並交納適用關稅。2005年7月後,自由貿易區內的公司已申請到貿易權,不通過其他機構即可在中國國內進行貿易。

4、商業型的外資公司(FICE)
由外資設立的商業型企業在業務活動方面有很大自由。這些業務活動包括:零售、批發、連鎖業務。一旦成立,商業型外資公司擁有進口和出口商品的權利,同時在中國可以不通過仲介自由買賣商品。生產型外資公司可以申請拓寬它們的業務範疇,以獲得和商業型外企相當的權利。

5、其他類型公司
其他類型包括:採購中心、研究與發展中心、控股公司和地區總部等。

提示:
投資者想要成功建立並運營企業,必須對投資和商業選擇有一個清楚的認識。投資者在選擇企業登記註冊代理機構時,須考慮該機構是否瞭解最近的政策變化、註冊過程的透明度和其公司註冊的成功案例。一家合適的服務提供者,能引導外國投資者高效的完成複雜的註冊程式。選擇一家合適的機構,可幫助投資者更為順利地進入中國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