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司零申報

香港公司零申報

香港公司若在一個財政年度內無任何實際經營,則該財政年就可向政府申請豁免做賬、核數和繳納稅款,直接進行香港公司零報稅。香港政府要求企業每年申報一次。

報稅辦理時間:一般新公司在成立之後的一定期限內會收到香港稅局發出的香港公司利得稅表,公司在收到利得稅表後的1個月內,持填報好的利得稅表到香港稅務局進行零申報稅。

申請零申報判斷準則

在香港,沒有經營業務的公司可以直接進行零申報;但發生了業務的公司就必須做賬、核數及報稅。以下為判斷公司是否經營業務的準則,符合其中一項則被認為有業務發生:

1、在銀行戶口已經留下經營記錄;
2、在政府海關、物流公司已經留下進出口記錄;
3、與香港客商發生購銷關係;
4、在香港已經聘請雇員;
5、容許或授權在香港使用專利,商標設計等資料;
6、容許或授權在香港使用動產收取租金,租賃費等款項;
7、委託在香港代銷;
8、其它得自或產生於香港的利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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