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岸帳戶結匯至私人帳戶須知

離岸帳戶結匯至私人帳戶須知
通知規定,個人不得以分拆等方式規避個人結匯和境內個人購匯年度總額管理。個人分拆結售匯行為主要具有以下特徵:
   (一)境外同一個人或機構同日、隔日或連續多日將外匯匯給境內5個以上(含,下同)不同個人,收款人分別結匯。
   (二)5個以上不同個人同日、隔日或連續多日分別購匯後,將外匯匯給境外同一個人或機構。
   (三)5個以上不同個人同日、隔日或連續多日分別結匯後,將人民幣資金存入或匯入同一個人或機構的人民幣帳戶。
   (四)個人在7日內從同一外匯儲蓄帳戶5次以上(含)提取接近等值1萬美元外幣現鈔;或者5個以上個人同一日內,共同在同一銀行網點,每人辦理接近等值5000美元現鈔結匯。
   (五)同一個人將其外匯儲蓄帳戶內存款劃轉至5個以上直系親屬,直系親屬分別在年度總額內結匯;或者同一個人的5個以上直系親屬分別在年度總額內購匯後,將所購外匯劃轉至該個人外匯儲蓄帳戶。
   (六)其他通過多人次、多頻次規避限額管理的個人分拆結售匯行為。

由此可見開設私人帳戶不是一個轉移資金的穩妥方式,再者私人帳戶還會涉及到個稅問題。在離岸屬地成立離岸公司,以公司的名義開設銀行帳戶可以做到合理避稅,因為在離岸法區均不同程度的規定了離岸公司所取得的營業收入和利潤免交當地稅或以極低的稅率(如1%)交納。另外,去年國家也出臺了關於關聯交易的政策,客戶在成立公司之後,最好購買虛擬位址。在銀行提供虛擬位址的聯繫方式,這樣在匯款記錄上就不會留下關聯的方式。

說到離岸公司,您肯定要問註冊地,哪裡形象好?哪裡更安全?BVI可能是大家耳熟能詳的避稅天堂了,它太“熟”,以至於很多歐盟國家把它列入了黑名單,如果是做貿易的客戶不建議選擇在BVI, 做公司股權結構到時還可以。另外,網上很多客戶諮詢香港公司,我這裡要跟大家說的是不是做的人多的屬地就是最好的。香港公司每年需要做賬報稅,在後續操作上不像其他屬地那麼簡單。其次,香港公司股東資訊室公開的,在政府網站上很容易就被查到,隱秘性不強。當然香港公司預提稅是比較低,如果日後要做WFOE倒是建議成立香港公司。一般貿易類客戶推薦在汶萊,塞舌耳,薩摩亞等地成立公司,後續操作簡單,保密性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