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有限公司的優點及缺點

成立有限公司的優點及缺點
1. 有限公司可享有永久延續性,可世代經營。
2. 股東的私人債務,不會牽涉入有限公司持有之物業及財產。
3. 有限公司有法定檔,保障各股東(投資者)之權益,因此較容易集合資金。
4. 成立有限公司後,中國、台灣及外國人仕向人民入境署申請來香港的商務簽証將獲優先考慮。
5. 有限公司的債務有限,經營生意上的風險,一概不會牽連股東私人之物業與財產。
6. 由於有法例保障,因此不會出現多個一間完全相同名稱的有限公司,以免被人假冒或訛騙。
8. 以有限公司經營業務,可以給與客戶、供應商及銀行良好印象,有助業務發展。
成立有限公司的稅務優惠
1. 可全數扣除支出,例如娛樂費、車費和旅遊費。
2. 董事 (東主) 及其配偶之薪金可作為支出扣除。
3. 以有限公司營業,海外來源之營利是無需繳付利得稅。
4. 利用有限公司轉讓樓宇,可省回大筆之利得稅、印花稅及律師費。
5. 利得稅的稅率是16.5% (扣除全部經營費用,純利潤),差不多是全球最低。
6. 可全數扣除支出如樓宇和汽車之分期供款利息,及可享有固定資產之折舊免稅額。
成立有限公司的缺點
1. 公開資料
法例規定公司必須向公眾披露某些資料。例如資本結構;股東、董事及秘書的個人資料;抵押轉讓股份等。

2. 成立有限公司的程式較為繁複
有限公司受《公司條例》規管,與合夥經營比較,成立公司的程式較為繁複。在公司成立後,董事和秘書繼續有責任向公司註冊處呈報指定的報表,亦須預備經審核的帳目。

3. 保存紀錄
有限公司必須保存某些登記冊,例如成員登記冊、董事及秘書登記冊、押記登記冊等,以及在公司運作中的特定會議記錄 (例如股東周年大會、特別股東大會、董事局會議等)。